青塘粽子的礼盒包装背后,还有一段温情故事。张侯文介绍,包装上面的照片画的就是张侯文一家老少。“这是我爸我妈、我家姑娘、我外甥。这是2016年,我父母教孩子们包粽子的场景。”他认为,这样的照片背后,代表了一种传承,是老一代传给新一代手工技艺的传承。
在青塘粽子的包装上,还隐藏着一份设计理念。张侯文介绍,“三座山”,一座绿的、一座黄的、一座半绿半黄的。“绿色是指江米粽,寓意是绿水青山;黄色是指黄米粽,寓意是丰收;一半黄一半绿的是指两米粽,寓意是‘黄金搭档’。三座山合起来以后,组成一个元宝形状。在端午节期间用它馈赠亲友,寓意着送金银、送元宝、送财富。”张侯文介绍。
“坚持老传统,还原老味道,”是张侯文一直坚持的原则。“我们要把老一辈留下来的传统手工技艺和独特味道,让它一直延续下去,这就是青塘粽子在坚持的事业。”青塘粽子的制作工艺,每一道程序都是手工传承下来的。“几百年前怎么做,现在还是怎么做。”张侯文解释道。
先将米泡好、软化,将粽叶清洗、煮沸,便进入包制环节。在每一个粽子的头尖上,放一颗蜜枣,盖一部分米,中间再放两颗蜜枣,上面再盖一部分米,用粽叶合起来将其包裹,最后用马莲绳捆扎起来,便进入煮制环节。
煮制的时候,粽子必须尖对尾、尾对尖,一个一个摆放整齐入锅,拿篦子盖上,用重物压住。使粽子在煮的过程当中不被“翻腾”,避免米膨胀。煮制是最关键的环节,粽子好不好吃,全在火候。青塘粽子的煮制,要经过温火、小火、急火,急火、闷,整整10个小时。在10个小时的过程当中,火候要变4次,最终才能达到粽叶香、米香、马莲香、枣香四味融于一体。
一颗小小的青塘粽子,集合了山西省临县前青塘村农产品的“精华”,也承载了张侯文工匠家族祖祖辈辈的心血。现如今,前青塘村先后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粽子)、山西乡村旅游示范村。2021年,村集体经济收入首次突破百万元达到128万元,旅游收入达到60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首次突破10000元大关。
张侯文告诉记者,他的目标是要把前青塘村打造成“南有嘉兴、北有青塘”的中国北方粽子生产基地、中国特色古村落旅游胜地、山西名副其实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吕梁山上美丽宜居第一村。(记者/焦子原 武玥彤 支持单位/临县科协)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